促进工商发展
商会作为工商业发展到一定时期的产物,在对内协调商界内部业务,交换商务信息;对外协调和处理商界和其他各界的关系,维护商界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商会章程规定商会“以图谋工商及对外贸易之发展,增进工商公共之福利为宗旨”。各同业公会也都以“为了维持并增进同行业的公共利益,矫正营业弊害”为根本任务。
海州商会在成立初期,即以“团结互助、相互支持、共同发展”为办会宗旨。商会坚持办事公正,主张公买公卖,保护客商利益。立下规矩章程,严禁欺行霸市。无论是本地商户还是外地商户,均一视同仁。尤其为外地客商来海州经商创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了海州城乡贸易和工商发展。
民国15年(1926年)
民国11年(1922年)
民国15年(1926年)
以粮油业为主体的商贸经营,是本地近代经济的一个显著特征。海属地区地处苏鲁交界处,苏北、鲁南的粮油多经此转运、集散,长期以来这里形成了一个粮贸中心。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商会为推动当地农产品外销,加强与外地商界联系,将当地多余农产品运往外地销售,一方面可提高粮食价格,丰年时可以使农民增加生产,积谷防饥,又不致谷贱伤农,另一方面又可使商家获得更大利益,激励农产品市场交易。一举多得,农商两利。受到农民和商家的欢迎,促进了农产品生产和市场的繁荣。
商会还利用提案的形式向上级商会呼吁,为工商业的发展争取政策,营造发展环境。民国21年(1932年)江苏省商业联合会代表大会上,东海县商会提出“为促进中小商业发展,各县组织摊贩贷款所,以资救济中小商人案”,以及“创办《江苏商报》,以利商运而广宣传案”两个提案,分别经大会议决立为第71号、72号提案。
商会始终把推动工商业发展作为立会的首要任务和重要工作。仅有据可查的民国36年(1947年)2月到民国37年(1948年)4月的一年多时间里,东海县商会的历次理监事联席会议、理事会等会议都把促进工商业发展作为主要议题。积极开展了电请上海邮局恢复寄递新浦货物包裹;电请当地金融机构办理工商贷款;推荐代表向中信局面洽工商贷款;电请省财政厅豁免营业牌照税;商讨粮食贷款平粜办法等围绕促进工商业发展事项十余起。
民国21年(1932年)省商联提案汇刊刊登的东海县商会第71、72号提案。(影印件由苏州档案馆提供)
民国19年(1930年)
维护工商利益
商会发挥沟通商人与政府的作用以及对外联络的优势,积极维护商界利益。
民国18年(1929年),新东电灯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资金短缺和偷电特别是驻军偷电严重,公司经营困难。该公司报告商会转函军队机关函令制止,商会出面据理争之。
民国18年(1929年),驻军旅长谭曙卿私贩粮食牟利,大量粮食出口,造成地方出现粮荒,粮价猛涨。使得当时大小商户、居民百姓惶恐不安。为抵制这一非法牟利行为,稳定粮价,稳定市场,稳定人心,东海县商会劝令粮食同业公会,以地方缺粮为由,各粮行不再为部队买粮。
民国21年(1932年)
民国21年(1932年)
民国23年(1934年)
民国21年(1932年)7月,东海县商会代电吴县县商会联合全省各县商会一致抗争,反对江苏省举办特种营业税。(影印件由苏州档案馆提供)
民国21年(1932年)12月,东海县商会暨九业同业公会致电各商会为要求江苏省政府收回裁撤实业厅议案的快邮代电。(影印件由苏州档案馆提供)
民国35年(1946年)交通银行新浦支行复业时的行址(中山路荣城里)
民国23年(1934年)1月,灌云县商会就盐使缪秋杰违法侵权事致各县商会的快邮代电。
赣榆县商会就不能参加会议,但关于裁厘加税问题本会无不赞同,请一致主张之,致电江苏商会。(影印件由苏州档案馆提供)
民国24年(1935年)1月,灌云县商会就函索商事公断处组织规程事致吴县商会的公函。(影印件由苏州档案馆提供)
民国23年(1934年),灌云县商会整理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就淮北稽核分所侵害商民利益,滥用职权逮捕商民等作出决议,呈请财政部盐务署严惩肇事者。并代电全国、省商联会及各县商会吁请一致声援。
民国36年(1947年)底,国民党灌云县政府巧立名目,规定:凡是从外地进货的商人都增缴一定数额比例的事业税,为此,商会呈文县府,向县长痛陈弊害,县长再三权衡,只好收回成命。
连云港地区因民国36年(1947年)的大水灾及战乱的影响,商场萧条,经济枯竭,再加上繁重的苛捐杂税影响,商户不堪重负,仅民国36年(1947年)12月的一个月内,闭门歇业的商户就有一百余家,约占全市商号的四分之一以上,其余各家亦无不在苦苦支撑,勉力挣扎而已,商场经济面临破产。为减轻商户负担,民国37年(1948年)
民国25年(1936年)
民国24年(1935年)
民国25年(1936年)
参与地方事务
在地方的政治和社会事务中,商会都发挥了较为突出的作用,成为本地最具影响力的社会团体之一。
清宣统三年(1911年),“清廷派执法官金永(即金执法)来海州镇压义民”,此人滥杀无辜,“不到半年杀了400多人(曾使海州人不寒而栗)”。为地方生灵计,时任海州商会会长的殷克勤奏疏上告金的恶行,“不久,金即被免职”。赶走了“金执法”,为海州人驱除了一大祸害。
民国2年(1913年)2月,东海县议事会、参事会、农会、商会联合致电国务院称:“海土匪残害,民不聊生。曾请江北军拨兵救援,讵知兵属于匪,一再酷虐”,请求撤军。
民国5年(1916年)
协助地方政府筹集经费,是当时商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据《东海民报》民国18年(1929年)
民国20年(1931年)8月,驻军部队因索饷,武装包围师部,险生兵变,应县长张丰胄请求,县商会借款8000元,使之得以和平解决。
民国22年(1933年)
民国24年(1935年),因黄河决口造成处于下游的灌云县十余万人受灾。灌云县商会、各同业公会会同县内各团体,于
民国36年(1947年)
民国18年(1929年)
民国22年(1933年)
民国24年(1935年)11月,灌云县商会、各同业公会主席及相关社团负责人就黄河决口致苏北水灾,请给灌云灾区赐拨赈款的快邮代电。(影印件由苏州档案馆提供)
兴办公益事业
商会凭借会员的经济实力和爱乡爱国热忱,积极参与地方公益事业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振兴地方教育、文化事业
在半封建与半殖民地夹缝中求生存的工商界人士,对改变教育落后、发展教育事业的重要性、紧迫性有着切身的认识。商会和工商界人士莫不以振兴教育为己任,身体力行,奉献心力。
清宣统三年(1911年),赣榆油业经理董景、周维在赣榆青口创办义成高等小学堂。
民国2年(1913年),由工商界人士刘振基、刘振殿、陈承露、周锐卿、刘允生等倡议,在新浦创办国民学校一所,因海州城内已有第一国民小学,新浦创建的则命名为第二国民小学。学校是地方筹款、县办性质的四年制初级小学,于民国3年(1914年)年筹备就绪,招生开学,设四个初小班,学生90余人。此为新浦有史以来的第一所学校。
民国13年(1924年),由医生萧隐慈及本地商人周宜轩、王子云集资开办的东海县私立普爱平民义务初级小学(今建国路小学前身)开学。民国16年(1927年)更名为“普爱小学校”。该校后由商会接管,由商会筹资经营直至解放后。
民国13年(1924年),东海县商会成立商务学校,校址在天后宫大院,校长是举人出身的林洪猷,该校民国16年(1927年)初停办。
在商民协会期间,商会举办了商一小学、商二小学和普爱完小等三个小学校。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山东客商集资开办“齐鲁小学”,除解决山东同乡子女上学外,也吸收其他人家子弟入学。该校后改称“私立工商完全小学”。新海连特区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成立以后,即接办该校,并建立了董事会。成为由工商联直接管理的学校。
民国21年(1932年),东海县商会筹资开办商业中学。
新浦商埠的发展,带来了经济的繁荣,人口也大量增加。原有的文化生活已远远不能适应人们对文化生活的需求。民国17年(1928年),由新浦京货店源甡永老板天津人史文访和万新顺行老板霍炳中等人联合投资,在新浦建造了第一座室内营业性剧场――新新舞台。在随后的几年里新浦商界的刘次公、马景文等也先后筹资建成了更新舞台、东海舞台等剧场。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民国18年(1929年)
民国20年(1931年),东海县商会私立第二小学校、东海县新浦私立普爱学校招生广告。
维护地方治安
二十世纪前半叶,海州地区处于政体多变,战乱频仍的年代。商会为谋求工商业界权益、图存亡发展之计,努力维持治安并竭力摆平各利益群体间的矛盾冲突。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3月赣榆县商会募兵50名,成立商团,武器以步枪为主,专司青口镇防务。
民国元年(1912年)2月8日夜,土匪攻占赣榆县城,商会急募兵增商团至300名。后复为50名,另设木质大炮船2艘,额设团丁150名,实设30名,借海丰面粉厂公司小炮3门,职司守卫下口兼护航。
民国7年(1918年)由东海县商会向各行业分会筹资购买枪支弹药,成立商团,招募团丁若干,每晚到东西艞口及后河两个渡船口四个哨卡值勤,维持社会秩序。
民国18年(1929年)3月新浦各法团及商号代表开会讨论后,在更新舞台、新新舞台义演两天,筹募经费,设立戒烟院,以整治吸食毒品。
民国37年(1948年)
东海民报刊登的更新舞台开业广告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新浦东艞龙尾河桥
促进民生、扶危救急
关注民生,投资民生是工商业者回馈社会的一大方式,是商会人道主义精神的体现。商会及工商界人士积极参与涉及民生的公益建设;明令严禁欺行霸市,哄抬物价,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每当地方发生灾荒,商会总是号召并组织商人捐资救济灾民。这些事,在地方上产生了良好的影响,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使商会的威信大大提高。
早期的“新浦大街”有一条“前河”,两岸民众及商贸往来,全靠在河面上搭起的一座座“木艞”,来往十分不便。商界出资将王巷对面的一座艞改建为木桥,大大方便了两岸交流。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实业家、赣榆商会会长许鼎霖来新浦兴办海丰面粉公司,又出资将该桥改建为拱形、木结构,两边设有铁护栏,既坚固,又气派。老百姓管它叫“洋桥”。很快洋桥两头形成了一段小街市,民国初年成为新浦最繁华地段。
殷克勤在任海州商会会长时,曾多次上书州衙,提出“以工代赈”、“放粮度荒”以救济贫民,并倡导和参与慈善救济事业。自己则率先独资修建“灾民收容院”一所。每逢春荒,外地灾民涌进海州,殷克勤带头“放饭”,曾“以工代赈”捐资修筑了青龙涧导洪渠,增铺了州城街道的条石路面和排水明沟。
民国36年(1947年),灌云县政府明令:凡伪币一律在
民国36年(1947年)6月初,国民党军队及还乡团在宿北新安镇及沭阳十字桥决堤放水,致使宿北、宿迁、东海、灌云、沭阳等地发生严重水灾。使城乡经济完全崩溃,在饥俄线上挣扎的难民激增。民国37年(1948年)
投身爱国活动
民国8年(1919年)5月,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爱国运动爆发。海属地区工商界积极响应,支持并参与爱国运动。
民国13年(1924年)
民国14年(1925年)“五卅”惨案发生后,灌云县商人、农民、学生、军人于
民国20年(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悍然发动了“九、一八”事变,揭开了日本对中国进行全面武装侵略的序幕。激起了全国人民的抗敌怒潮。东海县商会于是年12月致电南京国民党中央党部、各级政府等为电请广州国民党四中全会北来协力御侮,请蒋介石北上御敌。并分别向国民党四中全会、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南京国民政府发电吁请抗日。向坚持抗战,打响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第一枪的东北军抗日名将、黑龙江省政府主